敲诈勒索致人死亡的罪名判定
敲诈勒索致人死亡的罪名判定
敲诈勒索致人死亡,这一复杂且严重的情形在法律判定上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敲诈勒索,本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当敲诈勒索行为引发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时,罪名的判定并非简单归结于某一罪名。若在敲诈勒索过程中,行为人对被害人的死亡结果持故意心态,通过暴力手段实施敲诈勒索,进而导致被害人死亡,此时可能会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因为其主观上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观行为与死亡结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然而,若行为人在实施敲诈勒索行为时,并未预料到会致使被害人死亡,不存在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意图,只是由于其敲诈勒索行为,如过度的精神胁迫等,间接引发被害人死亡,一般仍会以敲诈勒索罪定罪,但会将致人死亡作为加重情节予以考量。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刑法》规定,敲诈勒索罪本身若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当出现致人死亡这一特别严重情节时,量刑会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加重。敲诈勒索致人死亡的罪名判定需依据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客观行为以及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综合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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