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建律师解答,刑法的诉讼时效和追诉时效
朱子建律师解答,刑法的诉讼时效和追诉时效
在刑法体系里,诉讼时效与追诉时效意义重大。诉讼时效多在民事领域,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利,致其胜诉权消灭。在刑事范畴,更关键的是追诉时效。
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对犯罪人刑事追诉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间,司法机关有权追诉;逾时则不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87 条,犯罪经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经过五年;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经过十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经过二十年,若二十年后认为必须追诉,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此制度设立有多重意义。一是督促司法机关及时办案,避免因时间流逝致证据缺失、案件事实难查明。二是给予犯罪人改过自新机会,若犯罪后长时间守法,可不再被追诉,体现刑罚目的从单纯惩罚向教育改造转变。
结尾而言,追诉时效维护法律秩序,平衡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让刑法体系更科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