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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未签劳动合同与未缴社保的困境:如何为自己维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的规定,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也明确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您可以以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补缴您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

虽然达到退休年龄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之一,但公司在您达到退休年龄前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已经违法。因此,您可以先以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您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且希望继续工作,可以与公司协商续签劳动合同或者寻求其他就业机会。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收集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据,如工资条、银行流水、工作证等。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补缴社会保险,并支付应得的经济补偿。如果公司同意并履行了相关义务,则问题可以得到解决。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公司的违法行为,寻求行政部门的帮助和支持。

如果以上措施均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并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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